关于做好推荐202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含本校直博生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01 阅读:13

为确保研究生招生质量,保证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2027年推免工作通知、《浙江工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24〕126号)和浙江工商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公布《浙江工商大学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计划本科生遴选方案(试行)》的通知(浙商大校办函〔2023〕68号),结合《浙江工商大学东方语言与哲学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浙商大东语2024〕11号)现将我院2027届毕业生推免工作通知如下:

本次推免生包括三个类型:分别是普通类型、本校直博类型和研究生支教团类型。普通类型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学工部)负责落实,本校直博类型由学校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计划学生遴选工作小组秘书长单位(研究生院)负责落实,研究生支教团类型由学校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委)负责落实。

一、推荐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1.符合报名条件学生均需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将推免生名单(学院、班级、姓名)纸质版、电子版于9月8日前报学工部。学生自行选择推免类型,学院在上报推免生名单时,根据统一遴选评价标准排序,将普通类型推免名单和本校直博类型推免名单分两类报送。研究生支教团类型由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委)直接报送。

2.学工部对各学院的普通类型推荐名单进行复审,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推荐名单审定后进行学校公示。其中,本校直博类型推免名单需同步经学校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计划学生遴选工作小组秘书长单位(研究生院)审定后方可进行学校公示;研究生支教团类型经学校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委)确定后再进行学校公示。

3.推免生个人申请表(盖学院章、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签字、正反打印在一张A4纸上、一式两份)(附件1),于9月4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东语楼215办公室,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28008390。本校直博类型推免生还需提前参加相应招博学院组织的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计划本科生遴选,届时由招博学院于9月5日前向研究生院(综合楼1049室)提交《浙江工商大学本校直博生计划申请表》(附件2)和“不放弃本校直博生入选资格”承诺书(附件3)。

4.学院在9月12日前将2027年获推免资格的全体学生名单(见附件4,表结构说明参见附件5)和推免生成绩单(以身份证号_姓名.pdf命名,加盖教务处公章,PDF版本)报送至学生处。特别提醒:(1)提交成绩单需注意:打印字迹清晰、原件扫描(非复印件)、加盖教务处红色公章(非学院章);(2)转专业学生务必提前至教务处修改学籍库“专业代码”和“专业名称”,否则将无法上报。

5.审核通过的推免生在规定时间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推免生注册和网上支付;在规定时间(9月21日)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按教育部要求和接收院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10月18日推免生注册、网上支付、报名、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功能关闭。

6.推免生到接收院校参加复试,取得该校的研究生预录取通知书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学工部备案。截止时间:10月27日。

二、推免生名额分配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学院应届毕业生人数等情况制定推免名额分配方案,各学院应将当年度指标全额落实到位。

三、说明事项

1.申请表格应如实填写,对于弄虚作假和随意捏造成绩的,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2.因推免工作时间紧,学生申请材料和学院报送材料请务必按要求及时上交。


附件1:(XX学院)浙江工商大学2027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生申请表.docx

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本校直博生计划申请表.docx

附件3:“不放弃本校直博生入选资格”承诺书.docx

附件4:(XX学院)2027年本校推免生资格名单.xlsx

附件5:2027推免生名单表结构及相关说明.docx

附件6:东语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pdf


东方语言与哲学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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