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2第二学期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审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11 阅读:553

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浙商大教〔2016〕134号)文件(附件1)精神,创新创业学分和素质拓展学分为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必修学分。每位学生在校期间都应获得1个创新创业学分2个素质拓展学分

创新创业学分是指学生通过参加学科竞赛、创新创业活动项目、教师科研项目等方式获得的学分;素质拓展学分是指学生通过参加文化体育竞赛、社会实践、学术人文讲座、专业团体训练、获取专业(职业)技能资格认证等方式获得的学分。教学处负责对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校团委负责对素质拓展学分的认定。

现启动2021-2022第二学期创新创业学分和素质拓展学分审核认定工作。

一、申请主体与工作日期

(一)申报主体:2018、2019级在校本科生。专升本学生请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相关要求执行。

(二)学生申报日期:2022年3月7日-2022年3月25日

(三)学院审核日期:2022年3月26日-2022年4月15日。

(四)学院公示日期:2022年4月29日。

二、申报流程

(一)已获得学分核查

学生可先通过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核对自己已获得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总分及具体项目信息。如项目信息重复或者有误,请于2022年3月25日前以班级为单位将信息反馈至学院

创新学分工作联系人(梅老师,东语学院201办公室)

素质拓展学分工作联系人(叶老师,东语学院215办公室)

(二)新增学分申报

学生填写创新创业学分和素质拓展学分申请表(见附件3附件4,并准备相应佐证材料的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等申请材料,以班级为单位创新创业学分交由各班学习委员,素拓学分交由各班团支书,将申请材料及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审核汇总表电子稿(见附件5附件6递交给学院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工作联系人。为减轻学生提供佐证材料难度,部分由学校各部门组织的活动项目(见附件2),学生申请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可只填写创新创业学分和素质拓展学分申请表,无需提供佐证材料。

(三)学院审核与公示

学院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学分工作联系人根据学生提供的申请材料,按照《浙江工商大学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浙商大教〔2016〕134号)文件认定标准,对学生的学分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同时比对教务管理系统中学生已获得创新创业学分和素质拓展学分项目数据。为防止学生对同一项目重复申请,将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审核认定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期间,学生如对公示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数据有疑议,可重新递交佐证材料至学院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联系人处申请修改或补报。

三、工作要求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浙商大教〔2016〕134号)文件要求:

(一)学院申报通知、审核截止的时间均应在学院网上公布,以便学生及时申请。

(二)学院应严格按标准掌握学生项目分值的获得,校领导小组对学院工作进行抽查,对问题严重的学院将在业务部门考核时予以扣分。

(三)凡弄虚作假者,学校查实后将严肃处理,取消该项目所得分值,对有关人员进行批评和教育,情节严重者,按学校相应文件进行处理。

四、其他事项

(一)其它未尽事宜,请参照《浙江工商大学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浙商大教〔2016〕134号)文件及《素质拓展学分细则补充说明》(附件7)执行联系人:

创新创业学分:老师,东语20128008376

素质拓展学分:老师,东语21528008385

挂院网-附件.zip


东方语言与哲学学院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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