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语学院关于2025-2026学年本科学生资助对象名单的补充公示
发布日期:2026-03-09 阅读:10

本科生各班级:

为认真做好我院本科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及学校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落实到位,根据《教育部等六个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和《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浙教财〔2020〕15号),按照《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浙商大学〔2020〕104号),现就2025/2026学年本科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的补充公示如下:

高**

 以上公示自39日起公示,公示期3天,欢迎监督。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学院反映意见和情况.

联系人:老师

址:东语楼215办公室  

话:28008390

学院纪委邮箱:ivychenyan@zjgsu.cn



东方语言与哲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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