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表彰先进、总结经验,根据《关于印发浙江工商大学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先进团委(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商大团〔2024〕2号),校团委决定开展2025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活动。现将学院推荐名额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及方式
评选突出政治标准、注重结果运用、规范评选程序。推荐参选的组织、个人应在团内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经内部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参评。
二、评选对象、范围、名额
(一)先进组织
1.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评选由各学院团委进行内部选拔并推荐1个团支部参加校级评审。
(二)先进个人
1.优秀共青团员数原则上不超过组织内部团员总数的3%;优秀共青团干部数原则上不超过组织内部团干部总数的6%。其中,本科生团支部以每个支部为4名团干部计,研究生团支部以每个支部为3名团干部计,各团(工)委以15名团干部计。
2.参评对象应符合《关于印发浙江工商大学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先进团委(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商大团〔2024〕2号)中关于志愿时数、当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优秀等相关要求。
三、评选进度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
参评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需填写申报书(附件2),请于2026年3月8日24:00前将申报书电子版(WORD和PDF)发送至学院团委邮箱。
(二)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
参评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需填写推荐表(附件3、附件4)和汇总表(附件5、附件6),由各团支部、组织按规定比例进行推荐,学院团委进行筛选、审查;请于2026年3月8日24:00前将所需材料(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的电子版汇总到一个文件夹中并压缩(以“东语学院XX班+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名单”命名),发送至院团委邮箱。
联系人:叶老师28008385;
联系地址:东语学院楼213室;
院团委邮箱:zjsudytw@163.com。
共青团浙江工商大学东方语言与哲学学院委员会
2026年3月2日
关于印发浙江工商大学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先进团委(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商大团〔2024〕2号).p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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