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东语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的公示
根据学校发布的《浙江工商大学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工商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文件,22级及以前每位学生在校期间都应获得1学分的创新创业学分和2学分的素质拓展学分,23级及以后每位学生在校期间都应获得1学分的创新创业学分。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创新创业学分(不含教务管理系统中已录入分值)予以公示,见附件,请相互转告。
根据教务处反馈的听讲座时长和同学们提交的心得体会,满足听中国式现代化讲座获得0.5创新学分的同学名单见附件,请相互转告。
如对公示的创新学分有异议,请与唐老师联系(咨询电话:28008376)
公示期:2024年12月3日--12月9日
东方语言与哲学学院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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