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4年度“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21 阅读:10

全体研究生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根据《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暂行)》(浙商大研〔2018〕26号),现开展我校2024年度“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评选对象

“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对象为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全日制(全脱产)培养、非定向就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基本条件

申请研究生荣誉称号的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学习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学术、文体、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活动。

研究生在评奖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当学年荣誉称号评选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2.所修课程成绩有不及格者;

3.违反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者;

4.超出基本学制规定的学习期限者。

三、“优秀研究生”的评选条件

优秀研究生是学校授予综合表现优异的研究生的荣誉称号,评选应结合研究生综合测评结果,比例不超过当年参加综合测评研究生人数的10%,我院本年度名额15人。研究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即有资格申报:

1.在评奖学年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

2.在评奖学年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四、“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条件

优秀研究生干部是学校授予综合表现优异的研究生干部的荣誉称号,评选比例不超过参加综合测评研究生人数的3%,我院本年度名额4人。优秀研究生干部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评奖学年担任党、团支部、级委(班委)、研究生会等学生干部和学生社团组织研究生干部满一学年;

2.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组织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骨干示范和模范带头作用发挥突出,能够圆满地完成各级组织交给的任务,工作业绩突出;

3.在评奖学年的综合测评中,干部任职考核结果为优秀。

五、申报及评审程序

学院将成立研究生荣誉评选委员会,制定本学院的实施细则并向研究生公布。在进行评选时,务必全面掌握条件,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评选质量。学院将对推荐人选名单进行公示。经学校审批后的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公布评选结果,向获奖研究生颁发荣誉证书,予以表彰。

参评研究生按要求填写登记表,其中报送材料前,《优秀研究生登记表》中填写的相关科研成果和获奖情况须由导师审核确认。

请在11月24日16:00前将优秀研究生汇总表(电子版)、优秀研究生干部汇总表(电子版)、优秀研究生登记表(一式两份)、优秀研究生干部登记表(一式两份的纸质版报送至东语楼215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zjsudyxy@163.com,联系人:施老师,电话28008390。


附件1:2024年度优秀研究生汇总表.xls

附件2:2024年度优秀研究生干部汇总表.xls

附件3:2024年度浙江工商大学优秀研究生登记表(一页纸,正反面打印).doc

附件4:2024年度浙江工商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登记表(一页纸,正反面打印).doc

附件5:东语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实施细则(暂行,2020年起实施).doc.doc


东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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