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班级:
为认真做好我校本科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及学校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落实到位,根据《教育部等六个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和《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浙教财〔2020〕15号),按照《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浙商大学〔2020〕104号),现就2024/2025学年本科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的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学生
二、认定流程
1.学生申请。学生在9月20日之前,通过手机端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登录网址,进入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点击“本专科资助对象认定”进行业务办理。(特殊群体在认定申请时无必填项信息,仅需签字提交申请即可)
(1)用户登录手机端(钉钉或微信扫码进入)
(2)手机端登录网址
https://zhzz.zjedu.gov.cn/zhzz/#/login
(3)学生账号登录
账号:身份证号(身份证最后一位为X时,请填写大写的英文字母X)
初始密码:身份证号+Khj@3582(例:如果身份证为123456789X 则初始密码为 123456789XKhj@3582)
学生操作流程:选择业务——确认身份(首次操作需上传证件照)——填写必填项、签字提交——完成申请
2.审核、认定。学院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开展审核、认定工作。学院成立资助工作组及以班级为单位的评议小组,按照《办法》规定流程,对申请学生的情况进行评议,予以认定,并将认定名单以适当形式在学院进行公示,
三、工作要求
学院建立严格规范的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流程,确保认定工作公正、透明、规范。同时请各位同学保证诚信,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并及时告知家庭经济变化情况,切勿虚报。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评定资格,并按照《学生手册》严肃处理。
如有疑问,可咨询各年级带班辅导员。
东方语言与哲学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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