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本科学生考研奖学金、2023年度专项奖学金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17 阅读:1020

本科生各班级:

  为做好2024年本科学生考研奖学金、2023年度专项奖学金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

考研奖学金、专项奖学金评审参见《浙江工商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22〕123号)和校级专项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附件1)。

二、申请和报送

(一)考研奖学金(线上申请):

1.学生于4月25日上午11点前通过“学生事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线上申请,并将相关证明截图发至带班辅导员处

1)考研一等奖学金:录取为硕士研究生者/录取国外硕士研究生者

2)考研二等奖学金:获得复试资格者

3)获得推免资格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不作申请

2.学院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审核学生申请情况,确定推荐名单,并予以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在系统内进行名单确认,确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8日,并上报学工部。

4.已申请其他奖学金者,不影响考研奖学金申报。

(二)专项奖学金(线下申请):

1.学生向学院提出线下申请。

2.学院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各类专项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及各学院2023年度专项奖学金申报名额分配表(附件2)、审核学生申请情况,确定推荐名单,并予以公示。

3.报送材料:

1)专项奖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3,一份)

2)专项奖学金审批表(附件4,一式三份)

3)评奖年度原始成绩单(一份;学活自助打印机带红章版)及主要事迹证明材料(一份)

所有填写的先进事迹均需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任职证明、荣誉证书、实践证明等,论文需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正文复印件,所有竞赛项目标明项目级别(国省市校赛)及AB类(见附件5)。所有证明材料请按照专项奖学金审批表内填写先进事迹内容顺序摆放,未提供证明材料的奖项不予认定。

4.专项奖学金每人至多申请一项。

5.专项奖学金报送材料截止时间:

20244月25日15时

纸质版:东语学院楼215办公室

电子版:zjsudyxy@163.com(压缩包及邮件主题命名为:专项奖学金名称+班级姓名

请严格参照要求时间节点及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候

三、咨询联系

联系人:施老师;电话:28008390

地点:东语楼215办公室

 

附件1:2023年度校级专项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汇总.doc

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2023年度专项奖学金申报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3:2023年度浙江工商大学专项奖学金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4:浙江工商大学2023年度学生专项奖学金审批表.doc

附件5:2023年AB类学科竞赛.xlsx

 

东方语言与哲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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