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非毕业班学生素质评价及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04 阅读:3742

学院本科生各班级:

为进一步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切实做好2023年度非毕业班学生素质评价及各项评奖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学生素质评价。      

2.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评定(专项奖学金另行通知)。

3.先进个人评选。

二、工作依据

1.学生素质评价参照《浙江工商大学学生素质评价办法》(浙商大学〔2022122号)(附件1)、《东语学院学生素质评价实施条例(实行)》(附件2《东语学院2023年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提升方案(修订版)》(附件3)

2.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评定参照《浙江工商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22123号)(附件4),单项奖学金参照《东语学院学生单项奖学金评比办法(20203月版)》(附件5)。

3.先进个人评选参照《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浙商大学〔2022124号)(附件6)。

4.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先进个人评选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文件要求,除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外,其他学生均需在评奖年度内,体育课成绩或体质测试成绩达到良好(80 分)及以上。

5.部分校级及以上活动记实分加分依据参照《校级及以上活动加分建议-关于2023年度本科生素质评价共青团系统校级及以上活动综合能力加分建议》(附件7)。

三、工作进程

1.3917点前各班完成学生素质评价各项数据申报。

2.315前完成2023年度学生素质评价院内公示。

3.316-18日中午12点前在系统内完成先进个人申请。

4.32116点前在系统内完成各项奖学金申请。

5.4月底前完成先进个人、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院级专项奖学金公示、登记与奖金的发放。

四、其他说明

1. 请各班严格按照规定时间通过“学生事务管理系统”进行学生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过时权限锁定,未申报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学生事务管理系统”(https://xssw.zjgsu.edu.cn/)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7)。

2.学生素质评价、评奖评优和奖金发放均由学院负责。对评奖评优中反映的问题,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将及时复核予以记录在案。

注:2023年转专业的同学参加转入学院学生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2024年转专业的同学参加转出学院学生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

3.评奖评优期间,学院各年级辅导员负责做好所带学生的答疑。

4.由于奖学金仅可通过学生本人工商银行卡发放,请各同学确保工商银行卡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5.先进个人、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荣誉证书,学生可按需前往师生之家荣誉证书自助打印区打印,院级专项奖学金证书由学院打印发放。

附件1:浙商大学〔2022〕122 号 关于印发学生素质评价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东语学院学生素质评价实施条例(实行).pdf

附件3:东语学院2023年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提升方案(修订版).pdf

附件4:浙商大学〔2022〕123 号 关于印发奖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5:东语学院学生单项奖学金评比办法(2020年3月版).pdf

附件6:浙商大学〔2022〕124 号 关于印发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7:校级及以上活动加分建议-关于2023年度本科生素质评价共青团系统校级及以上活动综合能力加分建议.pdf

附件8:学生综测系统线上申报指南.pdf.pdf



东方语言与哲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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