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研究生:
经个人申报、学生工作办公室资格审核、学院评审,我院2023年度校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拟推荐学校人员已产生,有关名单及申报情况详见附表,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3年11月20日—11月23日下午16时。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学院反映意见和情况,也可来下述地址查阅公示人其他详细申报材料:
联系人:学生工作办公室沈老师
地址:东语楼215办公室
电话:28008377
电子邮箱:xiaopai0413@qq.com
东方语言与哲学学院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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