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8〕269号)及《东方语言与哲学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文件,经学生申请,学生工作办公室资格审核,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学院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报学生排名结果及拟推荐学校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排名 | 班级 | 姓名 |
1 | 日语2001 | 杨菲 |
公示期:2023年10月13日—10月16日下午4时止。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学院反映意见和情况,也可来指定办公室查阅公示人员所有申请材料:
联系人:叶老师
地址:东语楼213办公室
电话:28008385
学院纪委邮箱:ivychenyan@zjgsu.cn
东方语言与哲学学院学办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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