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语言与哲学学院2021级全体本科学生: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浙商大学〔2021〕136号)、《浙江工商大学东方语言与哲学学院推免生遴选实施办法》(浙商大东语〔2021〕5号)文件规定,现将我院推荐2024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1.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浙江工商大学2025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生申请表》(附件3)和《浙江工商大学2025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汇总表》(附件4),并提交相关材料纸质版(申请表、汇总表以及获奖证明材料)至东语楼215办公室,电子版材料至xiaopai0413@qq.com,申请截止时间:2024年8月31日23:59。
2.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并按推荐条件对申请者进行审核推荐。
3.学生处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名额指标确定学院推荐名额,并对各学院提出的推荐名单进行复审,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推荐名额进行审定。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联系沈老师,电话:28008377,邮箱:xiaopai0413@qq.com。
东方语言与哲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8月25日
附件1:浙商大学〔2021〕136号 关于印发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东方语言与哲学学院推免生遴选实施办法》(浙商大东语〔2021〕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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