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3届省级优秀毕业生(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16 阅读:592

2023届毕业研究生: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3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要求,现开展我校2023届省级优秀毕业生(研究生)的评选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为保证我校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质量,根据《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浙商大研〔2018〕26号),省级优秀毕业生应从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人选中评选

二、工作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者请于2月1915:00将“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册学院汇总表”(见附件1)、“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2)电子版材料发送至landawei@zjgsu.edu.cn。

申报同学所交表格须严格按照附件有关要求填写

附件1: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册学院汇总表.xlsx

附件2: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及填写说明.docx

 

 

校研究生工作部、东语学院

2023年2月16


上一篇:下一篇:

版权所有 ©2021 浙江工商大学东方语言与哲学学院 All Right Reserved.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联系电话:(86)571-28008376 邮编:310018
浙ICP备05073962号 浙公网安备33011802000512号 网站管理

微信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