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研究生:
经个人申报、学生工作办公室资格审核、学院评审,我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生专项创新课题拟推荐参与校级评选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版)东语学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生专项创新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xls
公示期:2022年11月29日—12月1日下午16时。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学院反映意见和情况,也可来下述地址查阅公示人其他详细申报材料:
联系人:学生工作办公室兰老师
地址:东语楼213办公室
电话:28008377
电子邮箱:landawei@zjgsu.edu.cn
东方语言与哲学学院
2022年11月29日
版权所有 ©2021 浙江工商大学东方语言与哲学学院 All Right Reserved.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联系电话:(86)571-28008376 邮编:310018
浙ICP备05073962号 浙公网安备33011802000512号 网站管理
微信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