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东语学院本科生创新学分公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28 阅读:374

2019级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发布的《浙江工商大学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每位学生在校期间都应获得1个创新创业学分。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创新学分(不含教务管理系统中已录入分值)予以公示,见附件,请相互转告。

如对公示的创新学分有异议,请与梅老师联系(咨询电话:28008376

公示期:20221128--125

东语学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创新创业学分审核汇总表.xlsx

 

东方语言与哲学学院

20221128


上一篇:下一篇:

版权所有 ©2021 浙江工商大学东方语言与哲学学院 All Right Reserved.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联系电话:(86)571-28008376 邮编:310018
浙ICP备05073962号 浙公网安备33011802000512号 网站管理

微信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