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发布的《浙江工商大学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每位学生在校期间都应获得1个创新创业学分。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创新学分(不含教务管理系统中已录入分值)予以公示,见附件,请相互转告。
如对公示的创新学分有异议,请与梅老师联系(咨询电话:28008376)
公示期:2022年11月28日--12月5日
东语学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创新创业学分审核汇总表.xlsx
东方语言与哲学学院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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