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语学院关于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10-28 阅读:609

据《浙江工商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的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评审小组评定,拟推荐陈佳丽22名同学为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完整名单见附件。

2021-2022学年东语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名单.xlsx


以上公示自1028日起,公示期三天,欢迎监督。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学院反映意见和情况,也可来指定办公室查阅公示人员所有申请材料:

联系人:叶老师

地址:东语楼215办公室

电话:28008385

 

东方语言与哲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0月28日

上一篇:下一篇:

版权所有 ©2021 浙江工商大学东方语言与哲学学院 All Right Reserved.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联系电话:(86)571-28008376 邮编:310018
浙ICP备05073962号 浙公网安备33011802000512号 网站管理

微信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