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第一学期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审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09 阅读:433

各毕业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浙商大教〔2016134号)文件(附件1)精神,创新创业学分和素质拓展学分为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必修学分。每位学生在校期间都应获得1个创新创业学分和2个素质拓展学分。

创新创业学分是指学生通过参加学科竞赛、创新创业活动项目、教师科研项目等方式获得的学分;素质拓展学分是指学生通过参加文化体育竞赛、社会实践、学术人文讲座、专业团体训练、获取专业(职业)技能资格认证等方式获得的学分。教学处负责对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校团委负责对素质拓展学分的认定。

现启动2022-2023第一学期创新创业学分和素质拓展学分审核认定工作。

一、申请主体与工作日期

(一)申报主体:2019级在校本科生。

(二)学生申报日期:20221017-2022117日。

(三)学院审核日期:2022118-2022128日。

(四)学院公示日期:请见各学院网站通知。

二、申报流程

(一)学生已获得学分核查

学生可先通过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核对自己已获得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总分及具体项目信息。如项目信息重复或者有误,请于2022117日前以班级为单位将信息反馈至学院创新学分和素质拓展学分工作联系人(见附件2)。

(二)学生新增学分申报

学生填写创新创业学分和素质拓展学分申请表(见附件5、附件6),并准备相应佐证材料的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等申请材料,以班级为单位,将申请材料及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审核汇总表电子稿(见附件7、附件8)递交给学院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工作联系人。为减轻学生提供佐证材料难度,部分由学校各部门组织的活动项目(见附件3),学生申请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可只填写创新创业学分和素质拓展学分申请表,无需提供佐证材料。学院进行学分认定后,对申请表及复印件材料做好存档工作。

(三)学院审核与公示

学院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学分工作联系人根据学生提供的申请材料,按照《浙江工商大学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浙商大教〔2016134号)文件认定标准,对学生的学分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同时比对教务管理系统中学生已获得创新创业学分和素质拓展学分项目数据。为防止学生对同一项目重复申请,将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审核认定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期间,学生如对公示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数据有疑议,可重新递交佐证材料至学院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联系人处申请修改或补报。

请各班长于1171400前将素质拓展学分审核汇总表电子稿(附件8)发送至zjsudytw@163.com,纸质申请材料送到东语学院215办公室。请各班学习委员1171400前将创新学分汇总表电子稿(附件7)发展梅雨竹老师钉钉,纸质申请材料送到东语学院201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联系

 1、创新创业学分办公室:梅老师,东语楼20128008376

 2、素质拓展学分办公室:杨老师,东语楼21528008385


附件1-10.zip

 

 

 

                                      东语学院团委、教务办公室

                                           202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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