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班主任老师:
为进一步加强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体系建设,扎实推进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根据《浙江工商大学班主任管理办法》(浙商大学〔2012〕24号)及校学生工作部通知,现将2021-2022学年班主任工作考核通知如下:
一、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班主任总结本学年工作情况,填写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班主任工作考核表》,学院根据班主任工作考核制度对班主任进行考核,确定等级,进行公示,并向学校推荐优秀班主任人选。学校对学院班主任考核材料进行审查,并在学院推荐的基础上确定校级优秀班主任,考核结果归入教师个人档案。
二、班主任考核工作采取平时工作记实评价与学生评议相结合的方式,两部分各占50%。平时工作记实评价由学院根据班主任工作职责,在考核其开展工作的实绩、效果后确定。学生评议通过学生问卷调查方式,根据学生的满意度确定。各学院可结合实际自行制定班主任工作考核标准、考核程序、考核等级及比例等。各学院按不超过班主任人数10%的比例向学工部推荐校级优秀班主任。
三、班主任工作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学年工作考核与职务晋升以及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请班主任老师于6月13日前将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班主任工作考核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andawei@zjgsu.edu.cn,联系人:兰大伟老师。
附件3.浙商大学〔2012〕24号 浙江工商大学班主任管理办法.doc
学工部 东语学院
2022年6月7日
版权所有 ©2021 浙江工商大学东方语言与哲学学院 All Right Reserved.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联系电话:(86)571-28008376 邮编:310018
浙ICP备05073962号 浙公网安备33011802000512号 网站管理
微信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