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班级:
为进一步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切实做好2021年度非毕业班学生素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
1.学生素质评价参照《浙江工商大学学生素质评价办法》(浙商大学〔2021〕154号)及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见附件1、附件2)。
三、工作进程
请各年级于3月16日16:00前完成完成学生素质评价。
四、工作要求
各班级需严格按照规定时间通过“学生事务管理系统”进行学生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过时权限锁定,未申报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学生事务管理系统”(https://xssw.zjgsu.edu.cn/)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注:2021年转专业的同学参加我院学生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2022年转专业的同学参加其转出学院学生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
附件1-浙商大学〔2021〕154号 关于印发学生素质评价办法的通知.pdf
东方语言与哲学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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