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研究生、本科生:
近期,学校后勤部门对我院学生公寓进行检查,发现一些学生在寝室使用违章电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姓名 | 班级 | 违章电器明细 |
石筱婷 | 亚非语言文学21级研究生 | 卷发棒 |
陈芷祎 | 亚非语言文学21级研究生 | 吹风机 |
刘晓静 | 日语笔译20级研究生 | 吹风机 |
黄心颖 | 哲学2001 | 电热水壶 |
张凤云 | 日语2001 | 电煮锅 |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项之规定,以上学生行为属于禁止行为。
为保障广大在住同学的生命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学院再次郑重提醒广大学生要严格遵守《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共建平安公寓生活空间,杜绝类似行为再次发生。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之规定,累计2次禁止行为或1次严禁行为将给予学院通报批评,累计3次禁止行为或2次严禁行为,将提请学校相关部门发起处分程序。
东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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