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本科生:
为认真做好我院本科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及学校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位,根据《教育部等六个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和《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浙教财〔2020〕15号),按照《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浙商大学〔2020〕104号),现就2021/2022学年本科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的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学生
二、认定流程
1.严格按照《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浙商大学〔2020〕104号)的规定进行学生资助对象的认定工作。
2.学生申请。学生9月17日16:00前自愿如实填写《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附件1),同时提供必要辅助说明材料交至学院215学生工作办公室。
3.审核、认定。学院进行审核、认定工作。
4.学院公示、上报。学院将认定名单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三、工作要求
学院将建立严格规范的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流程,确保认定工作公正、透明、规范;加强诚信教育和诚信宣传,加强资助政策、认定程序、认定方法和认定标准的宣讲,让学生清楚了解在评定过程中虚假申请资助的后果;积极发挥学生监督作用,要求学生或监护人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并及时告知家庭经济变化情况。
如有疑问,可咨询:东语楼215学生工作办公室,叶老师, 电话:28008385
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2021-2022学年学生资助对象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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