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语学院2017级本科生创新学分公示的通知(二)
发布日期:2021-05-12 阅读:194

    根据学校发布的《浙江工商大学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每位学生在校期间都应获得1个创新创业学分。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2017级部分学生创新学分(不含教务管理系统中已录入分值)予以补充公示,见附件,请相互转告。 

    东语学院创新创业学分审核汇总表补充公示.xls

    公示的创新学分如有问题,请与梅老师联系(咨询电话:0571-28008376) 
    公示期:2021年5月12日--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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