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语学院2017级本科生创新学分公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09 阅读:264

各毕业班级:

根据学校发布的《浙江工商大学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每位学生在校期间都应获得1个创新创业学分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2017级学生创新学分不含教务管理系统中已录入分值予以公示,见附件,请相互转告。 

公示的创新学分如有问题,请与老师联系(咨询电话:28008376) 

公示期:2020129--1214日.


东语学院2017级创新学分审核汇总表(公示版).xlsx

上一篇:下一篇:

版权所有 ©2021 浙江工商大学东方语言与哲学学院 All Right Reserved.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联系电话:(86)571-28008376 邮编:310018
浙ICP备05073962号 浙公网安备33011802000512号 网站管理

微信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