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0年度“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20 阅读:241

全体研究生: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依据《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浙商大研〔2018〕第26号文件),根据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实施细则(暂行)》(浙商大东语〔2018)26号文件),现开展我院2020年度“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评选对象

“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对象为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全日制(全脱产)培养、非定向就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学习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学术、文体、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活动

研究生在该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当学年荣誉称号评选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2.所修课程成绩有不及格者;

3.违反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者;

4.超出基本学制规定的学习期限者。

三、“优秀研究生”的评选条件

优秀研究生是学校授予综合表现优异的研究生的荣誉称号,评选应结合研究生综合测评结果,比例不超过当年参加综合测评研究生人数的10%。研究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即有资格申报:

(一)在评奖学年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

(二)在评奖学年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四、“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条件

 优秀研究生干部是学校授予综合表现优异的研究生干部的荣誉称号,评选比例不超过参加综合测评研究生人数的3%。优秀研究生干部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评奖学年担任党、团支部、级委(班委)、研究生会等学生干部和学生社团组织研究生干部满一学年;

(二)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组织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骨干示范和模范带头作用发挥突出,能够圆满地完成各级组织交给的任务,工作业绩突出;

(三)在评奖学年的综合测评中,干部任职考核结果为优秀。

五、申报及评审程序

学院将成立研究生荣誉评选委员会,公布实施细则(见附件)。在进行评选时,学院评审会将全面掌握条件,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评选质量。对推荐人选名单须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参评研究生按要求填写登记表,向学院报送材料前,《优秀研究生登记表》中填写的相关科研成果和获奖情况须由导师审核确认。

请申报者在2020年11月24日上午10:00前将附件中的个人优秀研究生汇总表、优秀研究生干部汇总表(两者仅交电子版),以及优秀研究生登记表、优秀研究生干部登记表(纸质和电子版均需上交,且纸质版要一式两份,同时报送有关获奖获优证书的复印件等佐证材料),上述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办公室助理、20研傅同学,电话:15967155641,电子邮箱:940069488@qq.com


有关附件下载请点击此处:“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所需表格附件.zip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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