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本科生: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8〕269号)及《东方语言文化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文件,经学生申请,学生工作办公室资格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老师讨论投票决定,现将东语学院拟推荐2019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及材料公示如下:
公示期:2019年10月11日—10月13日下午3时止。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学院反映意见和情况,也可来指定办公室查阅公示人员所有申请材料:
联系人:院团委书记、辅导员杨月燕老师
地址:东语楼215办公室
电话:28008385
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2019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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