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部门、学生各班级:
经专硕党支部民主测评及推荐、培养联系人提议、党支部考察等程序,下列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期已满一年以上、且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已结业,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吸收为本学期党员发展对象,现予以公示:
序号 姓 名 班 级
1 张昭飞 日语笔译17研
2 吴敏明 日语笔译17研
3 潘 茜 日语笔译17研
4 丁 鹏 日语笔译18研
公示时间自2019年4月23日至2019年4月26日下午4时止。
公示联系人:学院党委组织员兰大伟老师,联系方式:28008377,电子邮箱:landawei@zjgsu.edu.cn,地址:学院楼215办公室。
东方语言文化学院党委
2019年4月23日
版权所有 ©2021 浙江工商大学东方语言与哲学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联系电话:(86)571-28008376 邮编:310018
浙ICP备05073962号 浙公网安备33011802000512号 网站管理
微信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