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5〕215号)和校级专项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经个人申请、辅导员审核、学院评议小组评议,现将本科生专项奖学金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4月11日至2019年4月1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28008385,杨老师。
东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4月11日
版权所有 ©2021 浙江工商大学东方语言与哲学学院 All Right Reserved.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联系电话:(86)571-28008376 邮编:310018 浙ICP备05073962号 浙公网安备33011802000512号 网站管理
微信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