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学院、学生各班级:
根据《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及《浙江工商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浙商大教[2017]253号)》等文件精神,对学生重学报名再次通知如下:
一、学校不再安排毕业学期的重学单开班或重修辅导,若有课程不及格须跟班方式进行重学。
二、学生应详细查阅本专业培养方案和个人学业完成情况,在教务系统进行重学选课。凡所须重学课程在本学期有开课的,学生均应进行重学报名。
三、部分课程若在本学期不开设的,请查阅专业培养方案,或咨询学院教学秘书和辅导员,妥善计划好下学期的重学任务。
四、报名截止时间10月8日16点。
请各学院学生相互转告,务必及时报名。附件中为本学期已开课课程,具体以教务系统中能选课程为准。
教务处
2018年9月27日
版权所有 ©2021 浙江工商大学东方语言与哲学学院 All Right Reserved.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联系电话:(86)571-28008376 邮编:310018
浙ICP备05073962号 浙公网安备33011802000512号 网站管理
微信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