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按照《浙江工商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5〕216号),现就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认定工作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18年9月21-9月24日,公示期限内,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于2018年9月24日16:00前实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28008385。
以部门名义反映意见和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便进一步了解情况和反馈意见。
东语学院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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