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届下沙本科毕业生户口迁移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15 阅读:115

各位毕业生同学:

现将2018届本科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户口迁移分三批进行,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批为2018年7月23日(周一)

第二批为2018年8月20日(周一)

每位毕业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把户口“迁往地”及时上报给学院,逾期将并入下个批次办理。所有户口必须在两批次内迁移完毕或选择一批次全部迁出。

注:为保护同学们隐私,须迁户口的同学名单及信息已发各班长。

2.迁往地址的几种情况:一、学生在杭州落实工作(包括余杭、萧山),迁往地址统一写“杭州市人事局”;二、迁往原籍的请直接填写户口地址(以父母现户口地址为准);三、迁往非杭州地区工作单位的,普通省份需写到市一级(例如:浙江省宁波市)再加具体详址,直辖市需写到到区一级(例如:上海市浦东区)再加具体详址;四、迁往研究生院校的,迁往地址请让学生跟迁往地高校核实清楚,需写明学校及校区具体地址,而非校名

3.常口系统中迁往地详址一栏(指省市地区后的具体地址,例如浙江省杭州市不占字数)最多只能保存15个字符(数字默认为全角占一个字符)。

4.休学、延长学制等原因未毕业的学生请在迁户口名单表“学籍状态”栏中备注具体原因

5. “学籍状态”栏注明毕业或升学,(升学迁出原因是大学以上招生,本科生毕业迁出原因是统招生毕业,研究生迁出原因是博士、研究生毕业分配,若迁出原因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会造成学生无法及时落户。)

6.转专业的同学,在现学院内办理户口迁移工作,在发放表格中自行添加。

7.考取本校研究生、博士的毕业生,在最后一个批次把户口迁出(迁出地址为“杭州市江干区学正街18号浙江工商大学或西湖区教工路149号浙江工商大学”),与2018级新生一同上交申报落户,逾期未办理的学生一律不给于落户。

8.每位同学领取户口迁移证后,核对户口迁移证上的各条目是否准确无误;同时请各位同学务必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一个月)及时到“迁往地”辖区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9.根据杭州市相关户籍文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如果当年户口不迁出并落户,跨年度后无法享受应届毕业生办理落户政策,将不能直接从学校将户口迁往杭州的工作单位。

10.应届毕业生毕业后需将户口迁出,并尽快办理落户,无保留户口一说(包括参加“两项计划”学生)。

11.每批次迁移户口不再另行通知,望各学院及时上报。

12.班长将本班“学生迁户口的名单” 于619日前发送到:朱同学邮箱:751814151@qq.com,电话:15268553619(短号693619)。

13.有关涉及户口的问题,可以联系白杨派出所(电话87283140),或学校保卫处户籍室(电话28877343)。

 

东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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