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研究生、本科生班级:
根据学校、学院党建工作有关要求,现对我院全体学生班级开展 “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相关事宜如下通知:
一、 “推优”的对象及条件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能认真学习政治思想理论和党的知识;
2.思想进步,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入党动机端正,已经党校毕业或被推荐参加本学期党校的;
3.学生学习目的明确,学习认真努力;
4.积极参加学院各类活动,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自觉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较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思想、工作、学习表现得到同学们认可,受到好评。
下列情况者,可以优先推荐:
1. 受国家、省、市表彰的先进个人;
2. 在各级(全国、全省、全校及全院)希望杯、挑战杯、日语及阿拉伯语相关专业竞赛活动等中,取得优秀成绩;
3.获校优秀三好生、校优秀学生干部、校优秀团干、校优秀团员、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4. 省、市、院表彰的各类先进集体的主要骨干及在其中起主要作用的团员;
5. 在校风、院风、学风建设中,表现突出的团员;
6. 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团员;
为保证“推优”的质量,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作为推荐对象:
1.未提前6个月递交入党申请(17级研究生及本科新生如在入校前已向原学校递交过申请书且能在个人档案查询到者除外);
2.年满未达18周岁;
3.现有课程要重修的;
4. 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二、 “推优”程序
1. 申请人(年满18周岁)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2. 班级团支书(研究生各班长)向辅导员老师汇报,并与班委商讨后,团支部或班级召开团员大会。候选人自述,全体团员进行无记名式投票后,确定推选人员并公示。
3. 学生工作办公室、团委召开会议,汇总“推优”情况,讨论确定“推优”名单,并向学院党委汇报后公示、征求意见;
4.“推优”名单确定后,由各班级“推优”对象填写《浙江工商大学入党择优推荐登记表》(详见附件),“推优”表格按照要求填写,打印后黑色水笔签名。
5. 团支书(研究生各班长)认真填写班内入党推优工作记录表,并上交学院。
三、相关说明
本次“推优”的同学原则上将直接参加本学期学院组织的党校培训(已参加过校外党校培训的同学除外,需提供相关证明)。各班级团支书须在11月14日上午10时前把《浙江工商大学入党择优推荐登记表》、《XX班推优及党校学习汇总表》、《团支部入党推优工作记录表》经辅导员确认后以班级命名文件,本科生班级发送学院学工助理韦同学电子邮箱:1033554132@qq.com,手机号码:18768171163;研究生班级发送王同学:824173872@qq.com,手机号码:13216163865;同时将《浙江工商大学入党择优推荐登记表》纸质版经团支部或班级汇总填写意见并签名后,分别上交上述该两位学生。
附件:
2、东语学院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推优名单汇总表.xls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团委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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