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2017届毕业生党员: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每个毕业生党员在离校时应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毕业生已落实工作单位且工作单位有党组织的,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所在单位党组织;毕业生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变动频繁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需注意以下事项: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由党员本人携带。党员要妥善保管好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以免遗失(若在介绍信有效期内遗失,应及时与学院联系)。
2.党员拿到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应认真核对介绍信的抬头、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是否准确,若信息有误,党员应持介绍信原件及时交学院更正。注意:介绍信不能自行涂改。
3.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一定要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内完成,若超过有效期,组织关系将不能成功转接。(党章规定:党员6个月未缴纳党费或不参加党员组织生活,按自行脱党处理。预备党员应注意转正时间。)
4.党员把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接收单位后,应及时把介绍信回执寄回原学院。
5. 组织关系抬头、去向单位必须准确无误一字不差,请务必与接受部门确认。
能确定组织关系抬头、去向单位者请填写附表并在3月24日前发回学院联系人张同学邮箱:632950467@qq.com,电话:13216167316。暂不能确定者请最迟不超过于5月31日发送附表。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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