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语1301、1302及日语15A班学生:
接学校通知,现将2017届毕业生素质评价及评奖评优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2016年度毕业生素质评价、学生素质评价四年总评(15A班为两年总评)。
2.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3.校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专项奖学金、考研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评定。
4.校优秀毕业生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
二、工作依据
1.学生素质评价参照《浙江工商大学学生素质评价办法》(浙商大学[2015]214号)及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参照《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浙商大学[2015]218号)。
3.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考研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评定参照《浙江工商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5]215号)和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
4.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参照《浙江工商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浙商大学[2015]217号),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7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及《2017届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分配表》(待学校通知)。
三、进程安排
1.本学期完成学生网上申报品德记实、综合能力记实、品德及心理素质自评和学生互评(互评由辅导员发放权限);辅导员审核记实、给学生品德和心理素质评价、记实导出公示。
2.1月20日前学院完成2017届毕业生2016年度素质评价和素质评价四年(15A班两年)总评、公示。
3.2月20日前学院完成毕业班各项评奖评优(先进个人、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校优、省优)工作;素质评价汇总表(2016年度和四年或两年总评)、先进个人、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校优、省优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及省优学生推荐表(一式两份)报送学院负责老师;汇总表发至指定邮箱(待通知)。
四、工作要求
1.各班级要充分认识学生素质评价、评奖评优工作的重要意义,班长作为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认真负责,具体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学生工作办公室将专题研究学生素质评价、评奖评优工作,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广泛宣传、动员师生积极参与,引导学生自觉总结、分析2016年度思想、学习、科研、社会工作、社会实践等各方面情况。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在实施学生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的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学校的相关制度和学院制定的有关制度进行,严格执行评选条件和程序,按照评选人数确定初选名单。
4.学生素质评价和评优评奖必须做到过程透明、程序正确,辅导员应严格按照相关制度仔细、准确地审核记实,记实成绩、素质评价成绩和评奖评优结果应予以公示。
五、有关问题说明
1.请班长通知每个学生在学生事务管理系统如实申报记实、填写两个自评及互评,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工作进程安排)申报荣誉和奖项,过时权限锁定,未申报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辅导员、学院审核通过后,从系统中导出汇总表及学生登记表各两份,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交至学生处。
2.学生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由学院负责。评奖评优过程中,学生处复核发现的问题,学生处将予以记录并反馈学院。
3.评奖评优期间,学办及辅导员将负责做好所带学生的答疑,如有问题,请学办汇总后及时咨询学生处。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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