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升级!走进东语学院的“宝藏书海”:图书室新系统启用暨特色文库导览
发布日期:2025-09-01 阅读:15

为了给大家提供更高效、便捷的图书借阅服务,经过前期的准备与调试,东语学院一楼图书室将于即日起,正式启用全新的图书管理系统!此次升级的核心是将借阅登记电子化,流程将更加快捷、准确。


一、新流程核心:电子化登记,一“码”当先

新流程保留了大家熟悉的找书方式,但登记环节全面升级:

  • 告别手写纸质登记本

  • 通过扫描我的商大”校园码实体学生卡/教工卡,快速完成登记。

借书、还书记录将清晰可查,借阅体验大幅提升!


二、“镇室之宝”:特色文库导览

  ★ 梅泽文库(奠基之藏)

在杭州大学日本文化研究所草创时期,由日本梅泽伊势三教授捐赠。这批书籍在当时由王勇、王宝平教授以及在日留学生们悉心接力、分批带回,成为了图书室最早的一批成套日文藏书,具有开创性的历史意义。

  ★ 早稻田大学文库(规模之最)

20069月,学院接受了日本早稻田大学附属图书馆捐赠的人文社科类图书28,376。这批宏大的赠书构成了我室日文藏书的坚实基础,规模在国内高校中位居前列。

  ★ 成城大学文库(文学精粹)

学院分别于200510月与201012月,两次接收日本成城大学捐赠的文学类书籍,共计4,983,是研究日本文学与文化的重要资源。

  ★ 集英社文库(流行文化之窗)

成立于20061月,系统收藏该社出版的文学作品、经典漫画以及时尚生活杂志,是观察与了解日本当代社会与流行文化的生动窗口。

  ★ 小熊诚文库(民俗专藏)

(新近成立!)由日本著名民俗学家、神奈川大学前校长小熊诚教授捐赠。藏书聚焦日本民俗学、文化人类学、社会学等学科,并包含多种珍贵学术期刊。

  ★ 阿语特色馆藏

我院阿语文献资源同样独具特色,主要来源于阿拉伯语系师生多年来从阿拉伯国家系统搜集、带回的珍贵图书。此外,学院还陆续接收沙迦遗产研究院等机构以及北京外国语大学朱凯教授等的重要赠书,共同构建起支撑阿拉伯语学科教学与科研的扎实文献体系。


  ★ 朝鲜半岛研究文库(筹建中)

本文库致力于支持区域国别学研究,核心资源为延边大学朴灿奎教授与李金辉副教授捐赠的珍贵文献。文库不仅以朝鲜语资料见长,更将系统整合多领域研究资料,旨在成为推动深度研究的学术平台,值得期待。

  ★ 持续更新的活态馆藏

除了上述文库,图书室还每月接受日本国际交流基金寄赠的各类杂志(包括但不仅限于最新期少年JUMP」「國語と國文學」「手帖」「歴史街道」「MORE」「芸術新潮」「AERA,以及日本国会图书馆神奈川大学等机构的持续赠书,确保馆藏永葆活力与时效性。

  ★ 新书展架

线上阅推文,线下翻新书!图书室“新书展架”(进门左转)与“浙商大东亚研究”公众号的《东亚研究书讯》栏目联动更新。想高效探索学术前沿?关注推送,线下到馆,发现属于你的新知。


三、新借书流程详解

第一步:找书

您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找到心仪的图书:

  1. 线上检索:访问http://10.99.253.81:8088/opac/仅校内网访问,可查询图书在馆状态(架位号查询功能开发中,目前需到馆后在自助查阅机查询)

  2. 线下寻架:直接到馆,在书架上查找。

第二步:取书至服务台

从书架上选取您想借的图书,直接前往服务台。

第三步:扫码登记

向工作人员出示您的校园码(或实体校园卡)。工作人员扫描您的校园码和图书条码后,即完成借阅。


重要提示

  1. 新系统刚启用,部分纸质借阅记录仍在迁移中,可能出现系统显示“在馆”但实际已被借出的情况。

  2. 小熊诚文库的书籍正在陆续录入,部分图书暂未显示,请耐心等待。

  3. 校园卡仅限读者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不得冒用,不得伪造。凡因转借所引起的不良后果,均由原领证人负责


四、借阅规则一览

请各位师生遵守以下规定:

读者类

最大借阅册数

单次最长借期

本科生

5

30

研究生

10

30

教师

20

60

温馨提示:请爱护书籍,按时归还。图书逾期,借书暂停,归还图书后恢复借书。假期(寒、暑假)中到期的图书不算超期,读者在新学期开学后10天内归还。


五、常见问题解答(Q&A

Q1: 图书室开放时间?

A: 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Q2: 归还书籍的流程变了吗?

A: 归还流程同样升级为电子化。还书时,将书籍交予服务台工作人员,出示校园码,扫描图书条码即可完成归还,更加高效。

若图书是通过旧版纸质借阅本借出,归还时仍请按原纸质流程办理。


Q3: 如何查询我的借阅记录和还书日期?

A: 可以通过登录http://10.99.253.81:8088/opac/,在“我的图书馆”栏目中查询个人借阅详情号:学号/工号;初始密码:000000


Q4: 图书丢失以后如何赔偿?

A: 参照《浙江工商大学图书馆读者手册》相关规定,丢失书刊应以相同版本、相同装帧之原书刊抵赔。抵赔原书刊确有困难时,按下列规定赔偿:

(一)一般中文图书,按原价的2—5倍赔偿。

(二)珍贵中文图书、艺术类图书根据其出版年代及材质等按原价的5—8倍赔偿。进口原版图书(包括港澳台版图书),根据其出版年代及材质等,按原价的5—10倍赔偿。

(三)多卷书,遗失其中一册或数册者,以分卷定价的,比照上述各项按高限赔偿;以全卷定价的,按其全套价的3倍赔偿。

(四)单份报纸,按月价或季价赔偿;单本期刊,系周刊的按月价赔偿,系月刊的按季价赔偿,系季刊的(双月刊)按年价赔偿;一般性报刊合订本,按全年订价的2—3倍赔偿;进口原版报刊合订本,按全年订价的4—5倍赔偿。

注:1985年(含)前、1986—1990年的图书的“原价”分别以定价的10倍、5倍折算认定。

丢失书刊经赔偿后一周内复得,可退款。


这片深厚的书海,期待你的探索

有关图书室或藏书的任何疑问,欢迎致电0571-28008379(厉老师)。


东方语言与哲学学院图书室

202591



上一篇:下一篇:

版权所有 ©2021 浙江工商大学东方语言与哲学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联系电话:(86)571-28008376 邮编:310018
浙ICP备05073962号 浙公网安备33011802000512号 网站管理

微信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