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方语言与哲学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浙商大东语[2024]1号)规定,学院开展了2024年度全体教职工考核工作,经个人申报、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党政联席会研究审定,2024年度学院教职工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如下:
一、优秀人员(按姓氏拼音排序):柴可辅、贾临宇、厉沁怡、刘潇雅、刘旭、王侃良、吴毓华、许海华、姚琼。
二、其余人员均为合格。
公示期为2025年4月1日至4月3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向学院纪委办公室反映意见和情况。对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违规违纪情况的,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便进一步了解情况和反馈意见。
受理联系方式:
学院纪委办公室:28008382,邮箱:ivychenyan@zjgsu.cn
学校纪检监察室:28877069,邮箱:zjgsujw@126.com
东方语言与哲学学院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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