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副高及以下专技岗位等级内晋升的通知(转人事处)
发布日期:2025-03-11 阅读:19

校内各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第五轮岗位聘任实施方案》和学校工作部署,副高及以下专技岗位等级内晋升工作即日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聘任在副高及以下专任教师、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含非教师专技、辅导员和思政岗位、组织员),拟晋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副高五级、副高六级、中级八级、中级九级、初级十一级岗位,且具有与现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事业编制人员与非事业编制合同制人员。

二、晋升名额

1.专任教师副高岗位五级岗不超过15人、六级岗不超过26人。其中五级岗设置推荐名额,由学院(部门)推荐,学校进行差额评审;六级岗设置分配名额,由学院(部门)评审,报学校审核各学院专任教师等级内晋升名额依据现有岗位等级结构、学院专任教师人数及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人数综合确定上述推荐名额和分配名额由人事处下达至各学院(部门)。

2.其他专业技术副高岗位。五级岗4人、六级岗10人。

3.中级、初级岗位等级内晋升不设名额限制

三、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报相应等级岗位:

1.专业技术五级岗

达到以下条件之一:(1)2026年12月31日前退休且到退休前可在副高级岗位聘任满9年;(2)在副高级岗位聘任满9年且任副高职务以来的教学科研成果达到《浙江工商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试行)》(浙商大人〔2023〕147号)对应的副高职称系列业绩条件。

2.专业技术六级岗

在副高级岗位聘任满5年。

3.专业技术八级岗  

达到以下条件之一:(1)2026年12月31日前退休且到退休前可在中级岗位聘任满6年;(2)在中级岗位聘任满6年且任中级职务以来的教学科研成果达到《浙江工商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试行)》(浙商大人〔2023〕147号)对应的中级职称系列业绩条件。

4.专业技术九级岗

在中级岗位聘任满3年。

5.专业技术十一级岗

在初级岗位聘任满3年。

四、聘任程序

(一)专任教师岗位

1.学院(部门)制定专任教师事业岗位等级内晋升评审(推荐方案,报学校人事处审核通过后,方可启动晋升评审(推荐)工作

2.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填写《专任教师事业单位岗位聘任申请表》,经党支部负责人签署思想政治鉴定意见后,提交所在学院(部门)审核;

3.学院部门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小组评议表决,产生五级岗推荐人员和六级岗及以下岗位拟晋升人员,并对推荐人员和拟晋升人员按申报岗位分别进行排序,评议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推荐至学校;

4.学校审核五级岗推荐人员申报材料,符合条件的推荐人员材料在学校办公网公示5个工作日;

5.学校对五级岗推荐人员进行评审、对六级岗及以下拟晋升名单进行复核确定拟聘任人员名单,并在学校办公网公示5个工作日;

6.学校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后发文聘任聘任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最终聘用以上级部门审批为准

(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1.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填写《其他专技事业单位岗位聘任申请表》,经党支部负责人签署思想政治鉴定意见后,提交所在学院(部门)审核;

2.学院(部门)审核申报人员材料、签署推荐意见,提交人事处;

3.人事处复审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材料在学校办公网公示5个工作日

4.学校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聘任人员名单并在学校办公网公示5个工作日;

5.学校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后发文聘任。聘任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最终聘用以上级部门审批为准。

五、申报说明

1.本次申报任职年限计算和教学科研成果截止的时间为202412月31日。

2.等级内晋升推荐及评审将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重点考察教师对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发展的历史及现实贡献。在业绩相当的情况下,优先考虑临近退休人员。

3.本次申报采用线上系统申报方式系统开放时间和操作指南另行通知。

4.专业技术岗位任职年限据实计算,期间转到管理岗位的年数应予扣除。因学校岗位设置变更将原管理岗位改设为专业技术岗位的,原管理岗位工作年限原则上也可认定为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年限。

5.转评专业技术职务后申报等级内晋升的,转评前在同等级原专业技术岗位上的任职年限可连续计算。

6.教学科研成果只填写“任现职以来”(即聘任副高、中级或初级的最低职级以来)的业绩。

7.符合专业技术五级岗申报条件的人员,如未竞聘上所申报岗位,专任教师按照所在学院六级岗拟晋升人员排序名单参与晋升,其他专技自动降至低一级岗进行评审。

六、进程安排

1.3月18日前,学院(部门)上报“专任教师事业岗位等级内晋升评审(推荐)方案”

2.321日前申报人员系统填报完成事业单位岗位晋升申请;

3.325日前学院(部门)完成申报人员材料审核;

4.328日前学院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小组完成专任教师岗位晋升投票表决,并公示;

5.4月上旬,学校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公示

6.4月下旬,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评审委员会完成专任教师五级岗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晋升评审,并公示。

七、材料报送

1.各学院(部门)务必328日下午4点前系统提交申报人员申请资料至人事处。所在学院(部门)应安排专人逐项、认真审核填报的所有教学、科研成果业绩并签名,按照“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专任教师岗位申报人员《汇总表》纸质版以学院(部门)为单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综合楼102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iaojunxia@zjsu.edu.cn.

3.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申报人员《汇总表》纸质版以学院(部门)为单位报送人事处人事科(综合楼103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inliqin@zjgsu.edu.cn。

 

专任教师岗位晋升联系人:肖军霞   联系电话:28877275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晋升联系人:金丽琴  联系电话:28877281

申报系统技术咨询:刘克楠  联系电话:13082820326

 

 

人事处   

2025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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