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4年度国际杰青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22 阅读:10

校内各学院(部门):

为推动中外青年科技人文交流、促进务实国际科技合作,国家科技部自2013年起实施“国际杰青计划”,支持符合条件的国际杰出青年科学家、学者和研究人员来华开展短期科研工作。2024年度国际杰青计划项目征集已于日前启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原则

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倡导并践行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推动“一带一路”创新之路建设。以择优选拔、以人为本、开放包容、平等互鉴为原则,资助符合条件的国际杰出青年科学家、学者和研究人员到中国开展工作交流,以增强合作伙伴国科技能力建设、提升创新能力,促进我国与世界各国开展科技人文交流,为青年科学家彼此间互学共鉴搭建优质平台,构建与相关国家长期稳固的科技合作伙伴关系,为增进民心相通汇聚共识与力量。

二、申报条件

(一)工作岗位要求

中方接收单位提供的工作岗位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明确职责的科研或科技政策类岗位;

2)非涉密岗位;

3)非学历教育;

4)国际杰青须与中方科研人员一同工作。

(二)国际杰青申报条件

国际杰青候选人应获得所在国政府科技管理部门或国立科技基金会,所在国驻华使领馆,我驻外使领馆(团)或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驻外办事处(以下简称人员推荐机构)其中之一的推荐信,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国籍为“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及其他发展中国家;

2)在上述国别拥有正式工作,从事科研工作或科技政策研究;

3)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5年以上科研工作经历;

4)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或科研潜力;

5)年龄不超过45岁(按申请工作岗位之日计算)且身体健康;

6)具有良好的英语或汉语语言沟通能力;

7)须能在申请期内全职在华工作;

8)须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则。

三、资助经费和形式

(一)执行期限:根据每位国际杰青在华工作时长,分为3个月、6个月和12个月三类。

(二)资助额度:计划资助额度为2万元人民币/月(3个月6万元、6个月12 万元、12个月24万元,税前),用于国际杰青支付国际旅费以及在华期间生活开支、住房租赁、保险购置(保险为必须项,且至少包含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保险)等费用。学校将根据入选情况,提供一定配套资金用于支付国际杰青在华行政管理开支、科研设备保障、必要国内差旅费等。

四、岗位申报方法

1.各学院(部门)围绕学科建设需要,在充分论证基础上,合理设置国际杰青项目岗位,填写《“国际杰青”项目岗位申报表》(见附件)报校人才办。

2.人才办将拟接收岗位汇总报上级部门审核,审核通过的岗位在国际杰青计划相关网站统一发布。

3.各申报学院(部门)积极洽谈、推荐国际杰青候选人,在获得有效推荐函后,登录国际杰青计划网站申报相应岗位。

五、申报要求

本年度国际杰青计划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6日。

请有意向申报的学院(部门)填写《“国际杰青”项目岗位申报表》,于2024年830日前报人才办。

六、联系方式

国际处 柳劼,sheilaliu@mail.zjgus.edu.cn,28877327;

人才办 蒋薇,iriswei@zjgsu.edu.cn,28875312;

科技部 李颐宁liyining@mail.zjgsu.edu.cn,28875793。

 

人才发展与工作办公室

2024年8月22日

附件:“国际杰青”项目岗位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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