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级人才计划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转人才发展与工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10-26 阅读:14

各部门、各位教师:

根据《浙江省级人才计划遴选管理实施办法》和各遴选平台实施细则,本年度省级人才计划申报遴选工作即日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年度省级人才计划分为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培养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以下简称“引才计划”)两项。两项计划分别设置“领军人才”和“青年人才”,其中青年人才支持比例60%以上。

一、申报平台

本年度省级人才计划共分为10类,分别通过不同平台进行申报遴选,具体为:

1.省委宣传部负责的宣传思想文化人才;

2.省委社工部负责的社会工作人才;

3.省发改委负责的服务业人才;

4.省经信厅负责的产业人才;

5.省教育厅负责的教育人才;

6.省科技厅负责的科技人才;

7.省人力社保厅负责的创业人才;

8.省人力社保厅负责的技能人才;

9.省农业农村厅负责的农业农村人才;

10.省卫生健康委负责的医疗卫生人才。

申报人可结合自身情况自主选择遴选平台,但只能依托一家用人单位向一个遴选平台申报,不得多头申报、重复申报。经查重发现一人多报的,将取消申报人所有平台申报资格。除有重大创新突破外,所有平台累计申报不超过2次。

高校教师申报的主要类型通常为:宣传思想文化人才、教育人才、科技人才。

二、申报条件

宣传思想文化人才、教育人才、科技人才的申报条件见附件1。需了解其他类型人才申报条件的,请与人才办联系。

三、申报要求

申报人即日起可登录浙里人才之家(https://rcgj.zj.gov.cn,操作方法见附件2)填写申报表,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社会工作人才、服务业人才项目采取线下申报方式。

注意: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3日。

四、特别提醒

1. 除有重大创新突破外,所有平台累计申报不超过2次。请申报人结合自身条件及各平台情况,慎重选择遴选平台。

2. 为确保校内推荐遴选工作高效有序,请所有拟申报人员务必于10月29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申报意向书(附件3),学院汇总后于10月30日下班前交人才办。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意向书的,视为放弃本年度申报资格。

3. 前期直接认定摸底过程中,达到直接认定条件的,请与人才办工作人员联系,经确认后再进行系统填报。

4. 根据上级要求,本通知及相关附件严禁对外公开或通过手机、微信等渠道传播使用。

5.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校人才办。

联系人:黄相明

  话:0571-28875310、613193(手机短号)


附件1 2024年部分省级人才计划申报条件.pdf

附件2 申报平台使用说明.pdf

附件3 2024年省级人才计划遴选平台选择意向书.docx


 

人才发展与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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