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教材管理办法》(浙商大教〔2021〕172号)要求,东方语言与哲学学院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拟选用教材审核工作。教材选用由任课教师根据教学大纲进行推荐、教研室集体讨论,经学院审核,现将东方语言与哲学学院选用教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2日-6月14日。
公示期内,如对选用教材有异议的,请实名向学院反映。
联系人:许海华
联系方式:0571-28008379
东方语言与哲学学院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拟选用教材一览表.xlsx
东方语言与哲学学院
2024年6月12日
版权所有 ©2021 浙江工商大学东方语言与哲学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联系电话:(86)571-28008376 邮编:310018
浙ICP备05073962号 浙公网安备33011802000512号 网站管理
微信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