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教师: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2024年校“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选树工作的通知》,经个人自荐,学院党政联席会票决、审定,拟推荐吴毓华老师参评校“三育人”先进个人,现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
公示期自2024年6月5日起至6月12日上午12时止。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燕,
地址:东语楼204室,电话:28008382。
东方语言与哲学学院
二〇二四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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