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商大学东方语言与哲学学院硕士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管理办法》(浙商大东语[2021]8号),经本人申请,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审核,2022年4月14日学院学位分委员会投票表决通过,增列陆越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公示期自2022年5月6日起至5月13日止。
东方语言与哲学学院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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