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语学院关于规范研究生参加讲座等教学活动的规定
发布日期:2020-11-20 阅读:255

为了推进研究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提升,培养学术氛围,扩大学生视野,拓展知识面,了解前沿的学术知识,并加强对研究生的综合管理,经学院商议特制定本制度。

一、 讲座安排

1、学院将定期或不定期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为学生作讲座,内容涵盖专业前沿知识、人文素养以及创业、创新、就业讲座等方面。

2、讲座时间、地点的通知方式: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或“学生工作”栏及班级QQ群。

二、 有关要求

1、凡是列为学院正常教学活动安排的讲座,原则上要求所有学生参加,因故不能参加者需办理正式请假手续(请假条详见院网“下载中心”之“学办下载”)。

2、学生参加讲座不得迟到、早退,进讲座场所须着装整齐;在讲座会场内须认真听讲,不得从事与讲座无关的事宜。

三、听讲座的登记方法与管理

1、学生工作办公室将在每次讲座安排签到,由专人进行讲座的场地布置和讲座宣传、总结和现场秩序维护。

2、学生参加讲座等教学活动的情况,将与今后的综合素质评价、各类评奖评优、出国留学选拔、入党推优等方面相挂钩。对于无故缺席讲座等教学活动安排者,将报告导师、视情况在院内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各类评奖评优资格。

 

本规定自即日起执行,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东方语言与哲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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