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奖学金资助赴国外友好高校交换学习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05 阅读:175

     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复,我校部分交换项目可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奖学金资助(资助内容: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现启动此类项目的报名选拔工作,请感兴趣并符合条件的同学报名参加。

   选拔要求及报名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专业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选拔对象:东语学院16级日语专业、阿拉伯语专业本科生,

3.     品学兼优,平均分不低于85分,专业年级综合成绩排名前10%

4.     留学期限:1学年,

5.     项目

序号

学校名称

学校介绍

资助名额

语言要求

1

爱媛大学

https://www.ehime-u.ac.jp/

1

日语N2

2

千叶大学

http://www.chiba-u.ac.jp/

1

日语N2

3

关西大学

http://www.kansai-u.ac.jp/

2

日语N2

4

东京经济大学

http://www.tku.ac.jp/

1

日语N2

5

黎巴嫩大学

https://ul.edu.lb/default.aspx

2


除爱媛大学需要另外缴纳441,200日元(入学费28,200日元、检定费9,800日元,学费403,200日元)外,其他受资助学生只需缴纳浙江工商大学的学费,及手续费1650元(含签证费等)。

      请填写   留学申请表(本科生), 文件名以“班级+姓名+2018年9月交换留学(留学学校名)”于35日(周一)前发送至报名信箱rbyywhxybm@163.com

       联系人:丁老师     0571-28008376    东语学院201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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