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部门:
依据《浙江工商大学辅导员年度考评办法》(2014年修订稿)、《东方
语言文化学院辅导员工作年度考评细则》,结合我院辅导员实际工作情况,经
学院初评,拟推荐凌玲老师参评2015年度校级优秀辅导员,其余辅导员2015年度工作考核称职,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16年3月23日起至3月25日下午3时止。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学院党委书记郭老师,地址:东语楼211室,电话:28008372,电子邮箱:gax0908@sina.cn。
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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