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2016年9月赴日本静冈理工科大学交换留学的通知((面向2014级本科生)
发布日期:2016-03-10 阅读:69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与日本静冈理工科大学签订的校际合作协议,我院拟继续选派交换留学生于20169月赴该校学习一年。现就有关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要求及报名条件

1)选派人数:10名(2公费,8名自费)

2)选派对象:东语学院14级本科生

3)报名条件:热爱祖国,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思想素质较高,热心社会公益,专业成绩优秀,拥有日语能力N2级资格或同等水平;

4)学习期限:20169月至20178

5)所需费用:公费留学生只需向本校缴纳本年度学费,自费留学生还需向静冈理工科大学支付检定费15000日元及一年约60万日元的学费。往返国际旅费,食宿费签证费,汇款手续费等其他费用由学生自理。另外,交换学生必须向学校缴纳3800元(包括签证费用等)、归国保证金20000元(按期返校后退还学生本人)

6)选拔标准参照《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国际交流项目的选拔与管理暂行规定》和我院有关留学生选拔规定。

三、专业和课程选择及学分要求

交换学生交换期内所修学分不得低于28个学分。我校承认交换学生在交换期内所取得的相应课程的学分。

四、材料提交

填写报名表赴日留学申请表(本科生),文件名以班级+姓名+20169月交换留学(留学学校名)3月14日(周一)前发送至rbyywhxybm@163.com

联系人:丁老师     28008376    学院201办公室

上一篇:下一篇:

版权所有 ©2021 浙江工商大学东方语言与哲学学院 All Right Reserver.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联系电话:(86)571-28008376 邮编:310018
浙ICP备05073962号 浙公网安备33011802000512号 网站管理

微信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