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商大学与日本樱美林大学签订的校际合作协议,我院拟继续选派交换留学生于2016年9月赴该校学习一年。现就有关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要求及报名条件
(1)选派人数:2名
(2)选派对象:东语学院14级本科生
(3)报名条件:热爱祖国,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思想素质较高,热心社会公益,专业成绩优秀,拥有日语能力N2级资格或同等水平;
(4)学习期限: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
(5)所需费用:樱美林大学的学费全免(仍需向浙江工商大学的缴纳相关费用),往返国际旅费,食宿费签证费,汇款手续费等其他费用由交换学生自理。另外,交换学生必须向学校缴纳3800元(包括签证费用等)、归国保证金20000元(按期返校后退还学生本人)
(6)选拔标准参照《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国际交流项目”的选拔与管理暂行规定》和我院有关留学生选拔规定。
三、专业和课程选择及学分要求
交换学生交换期内所修学分不得低于28个学分。我校承认交换学生在交换期内所取得的相应课程的学分。
四、材料提交
填写报名表赴日留学申请表(本科生),文件名以“班级+姓名+2015年9月交换留学(留学学校名)”于3月14日(周一)前发送至rbyywhxybm@163.com
联系人:丁老师 28008376 学院201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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