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2016年9月赴日本爱媛大学交换留学的通知((面向2014级本科生与2015级研究生)
发布日期:2016-03-10 阅读:426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与日本爱媛大学签订的校际合作协议,我院拟继续选派交换留学生于20169月赴该校学习一年。现就有关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要求及报名条件

1)选派人数:6

2)选派对象:东语学院14级本科生 3名(自费)、15级研究生3名(公费)

3)报名条件:热爱祖国,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思想素质较高,热心社会公益,专业成绩优秀,拥有日语能力N2级资格证书;

4)学习期限:20169月至20178

5)所需费用:

往返国际旅费,食宿费,签证费,汇款手续费等其他费用由交换学生自理。另外,交换学生必须向学校缴纳3800元(包括签证费用等)、归国保证金20000元(按期返校后退还学生本人)

 研究生免除在爱媛大学的学费,但仍需缴纳浙江工商大学的学费;

本科生需向爱媛大学缴纳441200日元(入学费28,200日元、检定费9,800日元,学费403,200日元),并需缴纳浙江工商大学的学费。如专业年级综合成绩排名在前10%,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选拔条件的,可申请留学基金委奖学金。

6)选拔标准参照《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国际交流项目的选拔与管理暂行规定》和我院有关留学生选拔规定。

三、专业和课程选择及学分要求

交换学生交换期内每学期所修学分不得低于14个学分。我校承认交换学生在交换期内所取得的相应课程的学分。

四、材料提交

填写报名表赴日留学申请表(研究生) 赴日留学申请表(本科生)文件名以班级+姓名+20169月交换留学(留学学校名)3月14日(周一)前发送至报名信箱rbyywhxybm@163.com

 联系人:丁老师     28008376    学院201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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